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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济减轻医疗负担 1.79亿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5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有关负责人透露,2005年底,全国678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占县(市、区)总数的23.7%。合作医疗网覆盖的2.36亿农民中,1.79亿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75.8%,其中中西部参合率为71.4%。

    浙江省德清县政府向全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31万农民发放了“健康券”,农民凭此券可免费享受B超、心电图、胸透等10项内容体检。吴元峰 摄

    2005年,全国有1.22亿农民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资金支出总额61.76亿元,占当年筹资总额81.95%,其中中西部支出总额19.22亿元,占当年筹资总额84.48%。截至2005年12月,全国累计1.98亿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报销金额88.12亿元,占合作医疗资金总量的76.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现了合作共济,住院补偿为主,门诊补偿为辅的原则,从实际做法上避开了大病难以界定的问题,农民的住院补偿基本上是常见病的范畴。2005年,全国共有584.96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偿,住院补偿人数占参合人数的3.27%,补偿金额47.85亿元,占总补偿金额的77.49%。

    李长明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后,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农民的卫生需求逐步释放,农村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农村卫生工作能力增强,并且带动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记者 韩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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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它与医疗救助制度相辅相成,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而进行的最大规模的投入。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今年把试点的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中央财政为此将增加支出42亿元,政府的财政支持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到2008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比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时间提前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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