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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严打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成效显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2005年广告监管盘点——
惩治虚假违法广告 促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加大广告监管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使广告监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坚持惩治违法与树立诚信并重,引导广告活动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效能,有力地促进了广告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集中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1部门印发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部门协作,加强办案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形成执法合力,以惩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强化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体的监管,加强广告监测,严厉打击设计、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广告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全国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7676件,比上年同期增长9.59%。其中共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6483件,增长45.67%。占广告违法案件的24.36%,比上年同期增加6.04个百分点。

    (一)打击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工商局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广告内容的检查和监测,从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入手,严厉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方案》中重点强调的六种虚假违法广告,使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对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2005年共查处虚假药品违法广告案件431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84.71%,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6.17%;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1704件,增长25.20%,占10.34%;虚假化妆品违法广告案件517件,增长22.80%;虚假医疗服务违法广告案件1762件,增长20.27%,占10.69%。

    (二)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广告媒介监管,规范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市场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引导、支持当地主要媒体通过有效方式,发布自律倡议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对媒体广告加强监测和监管,对媒体的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开展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专项清理工作,整治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秩序,对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共查处印刷品广告违法案件440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2.36%,占虚假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26.69%;户外广告违法案件3869件,增长60.21%,占23.47%;报纸广告违法案件2193件,增长12.92%,占13.30%;电视广告违法案件1772件,增长65.61%,占10.75%;网络广告违法案件765件,增长2.12倍;期刊广告违法案件157件,增长82.56%;广播广告违法案件332件,增长8.14%。

    (三)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力量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挂牌督办大要案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公示,在对违法者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的同时,增强了消费者识别抵制虚假广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共查处案值万元以下虚假广告案件1399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6.40%,占虚假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84.88%;案值1万元~5万元虚假广告案件1991件,增长28.62%,占12.08%;案值5万元~10万元虚假广告案件351件,增长1.18倍;案值10万元~50万元虚假广告案件141件,增长2.28倍;案值50万元以上虚假广告案件9件,增长50.00%。

    (四)针对广告主仍然是违法主体的主要方面“对症下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广告市场准入关,严格掌握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监管,从源头上有效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共查处广告主虚假广告违法案件1033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3.89%,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62.71%;广告经营者虚假广告违法案件2061件,增长43.32%,占12.50%;广告发布者虚假广告违法案件2732件,增长28.99%,占16.57%。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广告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管理,通过采取加强对广告行业组织工作的指导,加强广告审查员培训,加强行业自律,重点整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大力开展思想道德等公益广告活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为,为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广告业呈持续稳定发展态势。全国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2.54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万户,增长10.47%;广告从业人员94.0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66万人,增长2.91%;广告经营额1416.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1.79亿元,增长12.00%。

    (一)广告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发展的态势。实有广告公司8.43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8062户,增长10.58%,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7.21%,比上年同期扩大0.0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65.5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3万人,增长2.22%,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9.75%;广告经营额615.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09亿元,增长8.86%,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44.34%。

    截至2005年底,共有广告兼营企业1.6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0.35万户,增长26.48%;从业人员10.77万人,增加0.98万人,增长10.06%;广告经营额57.12亿元,增加10.89亿元,增长23.56%。

    (二)个体私营、外商投资企业广告经营单位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所占份额不断增加;国有事业广告经营单位户数略有增长,广告经营额增长迅速,所占比重接近一半。共有个体私营广告经营单位9.04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35万户,增长17.51%,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72.08%,比上年同期增加4.32个百分点;从业人员62.9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36万人,增长9.31%,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6.91%,比上年同期增加3.92个百分点;广告经营额368.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6亿元,增长9.37%,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26.57%。

    外商投资企业广告经营单位461户,比上年同期增加91户,增长24.59%,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0.37%,比上年同期增加0.04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0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45%;广告经营额169.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1亿元,增长27.01%,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12.23%,比上年同期增加1.66个百分点。

    国有事业广告经营单位8752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23户,增长1.43%,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98%;从业人员8.0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35万人,增长4.53%,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55%;广告经营额584.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41亿元,增长28.13%,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42.14%,比上年同期增加6.05个百分点。

    (三)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介载体广告经营额继续稳步增长,网络广告发展迅速。全国电视广告经营额355.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75亿元,增长21.87%,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25.60%,继续高居媒介载体广告榜首;报纸广告经营额256.05亿元,增加25.33亿元,增长10.98%,占18.45%;广播广告经营额38.86亿元,增加5.92亿元,增长17.99%,占2.80%;期刊杂志广告经营额为24.87亿元,增加4.5亿元,增长22.08%,占1.79%。

    以网络为传媒载体的广告发展迅速,经营广告的网站户数已达58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311户,增长1.14倍;从业人员3831人,增加1733人,增长82.60%;广告经营额9.33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22.22%。

    (四)药品、食品广告经营额投放量超过房地产跃居第一位和第二位,产业广告投放格局基本稳定。广告经营额投放量前5位的产品和服务类别仍然是药品、食品、房地产、化妆品、家用电器,只是位次有所调整;农资、金融保险、招生招聘等广告经营额大幅度增长。药品广告经营额141.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8%,占全国广告营业额的9.96%;食品广告经营额136.97亿元,增长27.96%,占9.67%;房地产广告经营额127.48亿元,增长1.73%,占9.00%;化妆品广告经营额突破百亿元,达111.67亿元,超过家用电器排在第四位,增长28.80%,占7.88%;家用电器广告经营额为77.4亿元,增长1.16%,占5.46%。广告经营额增长幅度较大的有农资7.75亿元,同比增长63.97%;金融保险20.11亿元,增长52.97%;招生招聘20.9亿元,增长43.91%;信息产业38.8亿元,增长39.61%;服务业47.93亿元,增长34.89%;医疗服务76.36亿元,增长22.96%;服装服饰34.64亿元,增长21.37%。

    (五)东部地区广告业继续快速发展,在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广告经营额等各项指标数据超过总量一半,优势明显,加大了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东部地区共有广告经营单位85544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2432户,增长17.00%,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8.22%;从业人员62.5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15万人,增长5.30%,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6.51%;广告经营额1158.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53亿元,增长10.34%,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81.76%。中部地区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3087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043户,增长4.73%,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18.41%;从业人员18.4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万人,增长6.36%,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9.66%;广告经营额157.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9亿元,增长21.63%,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11.11%。西部地区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6763户,比上年同期减少1589户,下降8.66%,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13.37%;从业人员13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59万人,下降10.92%,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3.82%;广告经营额100.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7亿元,增长17.83%,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7.13%。

    广告经营额居前十位的省(市)有:上海266.47亿元,广东234.62亿元,北京223.08亿元,浙江95.7亿元,江苏90.63亿元,山东61.11亿元,天津52.78亿元,辽宁45.54亿元,福建36.09亿元,四川29.54亿元。以上十省(市)广告经营额之和为1135.55亿元,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80.17%。其中上海、广东、北京三省(市)广告经营额之和为724.17亿元,超过广告经营额总数的一半,达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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