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南宁市出台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规定主要防御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8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水利局表示,南宁市出台2006年《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对南宁市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预案》规定南宁市防洪设防水位为69.00米高程,警戒水位为72.50米高程,保堤水位南北区分,江北堤防的保堤水位79.74米,江南堤的保堤水位为78.40米高程。

    南宁市防洪预警将启用预警机制。根据邕江洪水情况,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当邕江大坑口水位为69.00~72.50米、72.50~74.50米、74.50~78.40米、78.40米以上时,预警级别分别为Ⅳ级(用蓝色表示)、Ⅲ级(用黄色表示)、Ⅱ级(用橙色表示)、Ⅰ级(用红色表示)。

    《预案》还明确规定了主要防御方案。一是堤防缺口封堵方案。由各城区制定封堵辖区缺口,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制订好在建防洪工程的防洪预案,做好防洪准备工作。二是南宁市防御标准洪水方案。方案为邕江南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拟定的应急措施,防洪分区分成江北、江南两个分区。

    当南宁市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撤离疏散组织工作由市防汛指挥部根据水文、气象准确可靠预报,研究论证后决策,发布动员令统一部署。

 
 
 相关链接
· 铁道部武汉局启动防洪紧急预案应对罕见暴雨袭击
· 三峡大坝将建成 今年汛期全线挡水发挥防洪功能
· “十一五”期间河北将构筑较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 “十一五”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防洪重点工程建设
· 我国修建海堤进程加快防洪工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