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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3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29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3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与上年底持平。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29日在劳动保障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说,1至3月,全国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5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8万人。

    他说,从当前的发展趋势看,通过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提高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到6月底,新增就业人数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有望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他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作为各级政府重要目标任务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指导和督促各地抓紧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在100个重点联系城市推广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贷款联动机制,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指导各地用好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力。督促各地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投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妥善解决并轨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失业调控。在全国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以更好地适应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迫切需求。

    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导航计划"和"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制定高技能人才工作配套政策,重点抓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

    推动劳动力输出地区开展劳务输出示范县创建活动。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城市组织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推进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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