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省局年初确定的“十大红盾执法行动”要求,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切实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以及旅游景区、机场、车站、码头食品经销点的监管,突出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乳制品、酒类、保健品等重点。突出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强对农村集市、农村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农村散装白酒等食品饮品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合同监管作用,及时查处和曝光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要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秩序。要通过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购物场所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在新闻媒体发布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经营行为的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大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书市的监管,一经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书刊、色情淫秽电子出版物等,要坚决予以收缴,严肃查处。 四是严厉打击利用“五一”节日期间从事传销行为,加强对城市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监督,严厉打击以节日聚会等名义搞传销培训,严厉打击以旅游为名从事传销活动。 五是加强市场促销行为监管。加大对商品展销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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