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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外汇管理分局联手严打“网络炒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9日   来源:天津日报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联合采取行动,依法取缔了杨军、张勇鹏等人组织的非法"网络炒汇"活动。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据有关人士介绍,杨军等人自2004年10月始利用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和办公设备,组织百余名市民通过互联网进行境外"网络炒汇"。期间,杨军等人向市民提供了境外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账号和密码,收取了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佣金,严重扰乱了天津市的金融秩序。

  为保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炒汇"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蕴含极大的风险。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在境内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介绍、组织、参与、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当地司法部门及外汇局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分别予以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行政处罚。

  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外汇局本月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允许国内企业和个人委托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目前,天津市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已开办了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并将陆续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市民可以在银行进行实盘外汇买卖业务,也可以委托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银行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记者 柴宴宾 通讯员 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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