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楼盘“可获得×%的投资回报”、“小区有绿地面积××”,像这种承诺投资回报和项目环境的房地产广告在北京市将受到重点整治。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2006年以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印刷品、户外等发布的所有房地产广告。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6种形式的违法广告,包括宣传变相融资以及含有升值和投资回报等虚假夸大承诺;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夸大或虚构项目环境误导消费者;在广告中擅自改变批准的项目名称或规划设计用途;期房和现房广告中不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文件的;不按规定载明相关事项和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