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28日,国家林业局治沙办、退耕办、场圃总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山西省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抽查了中阳县和应县各两处造林现场,对山西省种苗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山西的林业工作扎实,种苗质量高,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同时,检查组还详细了解了山西省种苗供求有关情况,订单育苗和公开招标及良种的使用等。
为提高全省种苗质量,几年来山西省各级种苗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修订了种苗质量六项地方标准。由省种苗站起草制定修订的《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林木种子贮藏》、《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主要林木育苗技术规程》、《主要绿化树种苗木质量》等六项地方标准,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二是苗木出圃时由持证种苗质检员进行检验,不合格的苗木不准出圃。三是严格执行“四证一签”制度。即苗木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出圃时应附质量检验证、检疫证,并按苗批加挂标签。四是抓好起苗、运输、栽植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五是加强了省级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提高了重点工程造林用种苗质量。省种苗站连续三年对全省重点工程造林用种苗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在全省范围通报了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