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决定自5月1日至今年年底,对全区范围内的百项重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控,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宁夏自治区区劳动保障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总工会等部门决定实施监控的100项重点建筑施工项目包括:2006年以前开工尚未竣工、2006年新开工、使用工人数在60人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和曾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监控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参加工伤保险以及医疗救助情况、施工企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现象等9种违规行为。自治区各地需要重点监控的工程项目,由各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监控项目名单,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健全举报机制、诉讼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地址、电话和信箱,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记者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