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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点解决六类突出环境问题 保障群众健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6日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在日前召开的全省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决定:今年,省环保局下决心立案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六类突出环境问题,绝不让那些不法排污企业靠攫取资源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使得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害,全社会“埋单”!

    会议确定,今年陕西省重点解决的六类突出环境问题是:一、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整治有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二、对各类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纠正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三、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坚决控制新污染源;四、认真实施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闭达不到生产规模的造纸企业;五、严格执行新颁布的《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保证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六、深化石油开发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巩固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的专项整治成果,取缔、关闭违法企业。

    与此同时,陕西省环保局还将动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对六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未按要求安装或擅自停、断环保设施运转等不正常方式导致的超标排放污染物;停产治理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暗排、偷排污染物;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扩大生产能力和未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生产;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淘汰设备、产品、工艺目录的企业;污染和破坏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拒不纠正的,在处理案件时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处理不力的,为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将严肃查处。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将追究企业法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和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记者 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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