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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地税系统8月起统一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夯实征管基础,堵塞税收漏洞,贵州省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将在2006年8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这次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包括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和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以及代扣代缴义务人,都应当按照时间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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