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新疆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积极推动劳务输出(入)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公路交通建设的决定》。
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持。
陈雷、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宋爱荣、贾帕尔·阿比布拉、胡伟、戴公兴、黄昌元等自治区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的《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明确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新闻发布应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加强引导、注重效果,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力争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会议原则通过的《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积极推动劳务输出(入)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重点对被派遣人员和劳务输出人员的工资支付以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组织按规定收取用人单位的管理费后,不得再向派遣人员收取管理费,或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会议还同意参照内地做法与经验,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办劳务派遣组织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支持。
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强公路交通建设的决定》,要求自治区各地、各部门把公路交通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造福各族人民群众的先导性、基础性产业来抓,继续用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实行分级负责,多渠道筹措公路建设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协调、做好公路建设征地工作,努力为公路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常务会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还组织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上的讲话。(作者 郭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