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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将奖励自愿赴基层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5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6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自愿到国家、自治区两级贫困旗县学校就业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此举旨在进一步充实农村牧区教师队伍,改善农村牧区教育结构,提高农村牧区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据悉,自愿到基层学校任教的毕业生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工作不得少于3年。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基层学校报到后,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证明,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领取奖励资金手续。(张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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