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迎来“利好”消息:河南省将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一视同仁地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同时,一度困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
6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获悉,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意见》共分九部分,主要包括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加大财政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等。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人介绍,这次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了一些突破—
财政资金对非公经济一视同仁
在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扶持上,《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如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努力化解非公企业融资难
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提出,一是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同时,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二是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三是大力培育有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自然人、农户发展资金互助性组织,积极启动民间资本,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上,《意见》提出,鼓励发展政府出资或出资参股的非盈利政策性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建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同时,省财政将逐年增加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的资本金,扩大担保资本金规模,不断增强担保能力。(记者 田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