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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与交通部正式签署共建农村公路的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7日   来源:福建日报

    6月16日下午,福建省政府与交通部正式签署共建农村公路的意见。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交通部将出台五大措施,安排12.6亿元,全力支持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

    这五大措施包括: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安排投资18亿元支持福建省加快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其中交通部暂定安排车购税投资12.6亿元;交通部计划按照10万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福建省加快建制村通公路建设;交通部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福建省加快乡镇客运站、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如福建省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交通部将视融资落实情况、车购税增收情况以及福建省建制村通公路、通沥青(水泥)路的建设需求,增加对福建的投资;交通部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福建省农村公路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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