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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贯彻国务院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7日   来源:气象局
    6月16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当天晚上,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向各省(区、市)气象局和有关直属单位转发了这一通知。今天(6月17日)上午,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参加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通过可视会商系统组织的全国天气会商,他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汛期气象服务对全国气象部门提出了要求。各省(区、市)气象局主管局领导参加了中央气象台会商。
    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司长宋连春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6月1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通知说,进入汛期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南方许多地区特别是福建、浙江、广东、广西、贵州等省(区)连降暴雨,洪涝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江南、华南西部和北部等地降雨集中,华北地区东部、东北地区也将多阵雨或雷阵雨。为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的防御工作,一要切实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对局部强降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汛情要做到滚动预报和分析,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并将预报结果通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要狠抓防洪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三要充分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四要全力组织开展抗灾救灾。五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各级防汛、救灾、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并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保证信息畅通。遇突发性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处置并迅速报告。
    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许小峰就强化汛期气象服务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各级气象部门要强化责任心,强化值班制度。省(区、市)气象局要加强查岗工作,检查各级值班人员是否真正到位。二是要加强预报服务,特别是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报,强化跟踪预报,及时更新信息,与政府各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有效地把服务产品送出去。同时要加强灾情收集工作,争分夺秒,以便各级政府及时组织防灾减灾,减少可能出现的损失。三是及时检查雷达、自动站、通讯网络等气象装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不能在关键时刻出现问题。四是要加强天气会商工作。省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市县气象部门的会商,及时指导,使整个气象部门上下联动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各区域中心、江河流域的联防工作也要加强,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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