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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关于规范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0日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新华网福州6月19日电(记者 沈汝发)19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规范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种艺术活动。

    据了解,课外艺术教育是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一部分,但部分中小学私自组织学生参加课外艺术活动,不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福建省教育部门出台这一通知是为了规范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艺术素养。

    根据《通知》规定,各中小学校除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校外艺术活动外,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种艺术活动。小学生参加的校外艺术活动原则上仅限在设区市内进行。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参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是当前一种普遍现象。《通知》对这一现象也进行了明确禁止。根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这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不得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报名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章、证书、指导教师证书不得出现教育行政部门(含内设机构)印章、字样;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不得将学生自愿参加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与学生升学、评优、参加艺术竞赛等挂钩;考级优秀指导教师不得与教师评优、评职称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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