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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第八届民运会会徽会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1日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6月20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在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布厅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新闻发布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协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于2007年11月10日至18日在广州市举行。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有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等15项。本届运动会新增加的竞赛项目有板鞋竞速以及民族式摔跤中的朝鲜族式摔跤、女子搏克两个小项。竞赛项目的金牌总数为124枚。表演项目约100多项,分竞技、技巧、健身操和综合四大类,分别决出金、银、铜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分别组成代表团参加本届运动会。运动员来自全国的55个少数民族。预计参加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约5000人。按惯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将组织观摩团届时观摩运动会。

国家民委副主任牟本理和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为会徽揭幕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方案已经确定。

  运动会期间,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还将召开“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和“民族体育科学优秀论文颁奖会”。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为发展民族体育,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建设中华各民族共同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少数民族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少数民族历史上形成的文化载体,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作为一项法规,被列入《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成为我国体育事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愿望,也是各族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表示,欢迎台湾少数民族组团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同时也欢迎香港、澳门特区组团参加或观摩本届运动会。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朋友、新闻记者届时前往广州观摩、采访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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