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新兴国际市场,拓宽国际发展空间,并有效防范收汇风险,江苏省出台了面向全省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政策。
据介绍,扶持政策支持的对象是从事一般贸易出口和“走出去”相关项目的企业,凡是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担保业务,由投保企业统一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险费,并取得保费正式发票的外经贸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政策资助的具体标准为:对省属外贸企业的一般贸易出口,按实缴申报保费的30%资助;对全省企业出口农产品包括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按实缴申报保费的10%资助;对全省企业向新兴市场(除北美、欧盟、日本、我国港澳、台湾地区、中国保税区外的国家和地区)出口并按实缴申报保费的10%资助;对全省范围内与“走出去”相关的项目,包括船舶出口、大型机电产品与成套设备出口,海外投资项目、海外承包工程、海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相配套的海外投资保险、担保等业务,按实缴申报保费的1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