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等“四大片”已经治理1/3。记者6月28日从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获悉,截至2005年底,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治”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9万平方公里,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提高了30%以上。
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长江上中游的山丘区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长江流域成为我国七大江河中水土流失面积和年土壤侵蚀总量最大的流域。1988年,国务院批准在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等“四大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即“长治”工程。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介绍,流域各地坚持以大流域为依托,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统一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长江流域特色的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发展山区经济的成功之路。
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流域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多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000多平方公里。其中,“长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9万平方公里,3000多条小流域通过国家验收。通过连续多年的综合治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四大片”治理程度超过1/3,治理区林草覆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群众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提高30%以上。
廖纯艳说,以长江源头和南水北调水源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相继启动,共完成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10多万平方公里;流域分两批启动的40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经过三年的实施,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为大面积推广实施奠定了基础;流域各省重点保护区的保护和治理成果的管护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据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与80年代中期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总体上减少了8%,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全流域有32个城市、53个县、274条小流域跨入全国水土保持“十、百、千”行列。
长江委副主任熊铁说,尽管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但是,目前全流域尚有50多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防治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人为水土流失还未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仍然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点,科研、规划和监测等基础工作相当薄弱,水土保持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周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