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有关部门获悉:列入天津市政府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二十件实事之一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今年内,天津市将改扩建12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计划到2007年底,全市将建成100余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
届时,天津市农村基层医疗环境大大改善,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设施、设备、人才培训等标准化目标,从而提高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广大患者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满足乡镇卫生院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及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农民一般疾病不出乡镇就近可医。
为改善农村医疗环境和提高医疗设施水平,去年上半年,天津市政府批准启动了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规划,天津从2005年开始,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使百余所农村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设备配置、标准化人才培训。其中仅房屋标准化建设就将投入3亿。今年,天津市继续实施农村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使其成为高水平的乡镇卫生院,有效改善农村就医环境,使当地农民能够病有所医,就近可医。(记者 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