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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察机关确定行政复议和应诉部门相关职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7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在黑龙江省行政监察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培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黑龙江省监察机关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时间短和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指导监督缺乏力度等问题,省监察厅和13个市(地)监察局新近配备了23名专兼职人员,并确定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部门相关职责。

    据悉,黑龙江省监察厅和各市(地)监察局近年来认真履行职责,办理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力维护了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的形象。去年8月5日,伊春市双丰林业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王某和爱人为女儿升入大学置办了10桌酒席,共收受礼金8000余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伊春市监察局调查后,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同时处以每桌500元,共5000元的行政罚款。监察部得知后,要求省监察厅认真纠正这一越权罚款行为。省监察厅责成伊春市纪委、监察局进行清查整改,不仅查清了这一案件,还累计清查了51件越权罚款行为,伊春市委、市政府也废止了相关越权罚款的文件。

    6月26日至30日,黑龙江省监察厅在哈尔滨市举办首期培训班,对各市(地)县监察局、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和省监察厅各室等200余名负责人进行了专门培训。(记者 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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