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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向非公有制单位倾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0日   来源:大众日报

    从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该市将加大对非公有制单位的安置比例,退役士兵本人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政府部门将帮助办理调配手续。

    今年,济南市共接收退役士兵5824名,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2946名。对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城镇退役士兵,采取文化考试和档案考核择优安置,对拟被企业录用的城镇退役士兵,实行双向选择。经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后未能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安置部门在相关安置计划内统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安置资格,政府不再负责安置。完成安置任务确有困难的,可按照1名退役士兵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缴纳有偿转移金,但总数不得超过该单位安置计划总数的50%。同时,该市规定,退役士兵三年内不得下岗,企业倒闭纳入失业保险和城镇低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每人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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