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测绘局积极开展治理测绘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3日   来源:测绘局网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国家测绘局紧密结合测绘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治理测绘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局党组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将这项工作纳入国家测绘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之一,并就测绘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局纪检监察室和行管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查摸底,召集了十几家不同类型的测绘单位座谈调研,听取意见。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测绘局制定印发了《测绘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测绘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国家测绘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鹿心社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兰和副局长谢经荣任副组长,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抽调得力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在对测绘领域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测绘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是:2001年以来,在测绘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发包承包,设备、装备、材料采购,测绘成果使用等环节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在这三项治理重点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关键环节。在测绘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发包承包方面,招标方、发包方主要查找是否有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是否有索取、接受投标方、承包方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投标方、承包方主要查找是否有通过给予财物、不正当利益而获取招标、承包机会的行为,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测绘项目行为以及其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设备、装备、材料采购方面,采购方主要查找在供货方的选择,设备、装备、材料的检验验收,专项经费的使用等方面是否有索贿受贿、假借其他名义给予或者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以及其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供货方主要查找是否有通过给予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获取定单行为,在供货中是否有以次充好等行为。在测绘成果使用方面,主要查找违法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出卖、转让测绘成果获取非法利益,以及其他不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使用测绘成果的行为。

    三是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启动,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步展开,整体推进。在自查自纠方面,国家测绘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测绘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查自纠的目标要求、范围重点和工作步骤,制定了6份自查自纠调查统计表。近期还专门召开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人和在京直属单位党政领导会议,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在查办案件方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渠道,在国家测绘局门户网站设立了专门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电子信箱,开通了举报传真电话,并通过中国测报报向社会公布。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方面,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深化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了部署。(田青)

 
 
 相关链接
· 测绘局印发实施方案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 测绘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网络版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
· 测绘局局长要求西部测图工程要成为科技创新工程
· 测绘局局长鹿心社出席全国测绘科技大会并讲话
· 测绘局确定2006年工作要点 将强化测绘成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