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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发通知要求从六方面抓好今夏安全生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0日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19日获悉,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煤矿瓦斯和矿山防汛、危化品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6个方面做好今夏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最近一段时期,道路、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近日,重庆市委书记汪洋批示:“近期煤矿事故增多,要采取措施,降低事故率”;重庆市长王鸿举批示:“一段时间来我市事故频发。分析一下,连晴高温、世界杯转播和近一年未发生大事故产生的麻痹思想,都是直接间接的原因。市交委、市经委、市安监局、煤矿、各类企业、各区县都要认真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领导亲自挂帅,现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一定要把局面牢牢控制住。”

    当前,正值夏季汛期,气温高、雷雨暴风偏多,是各类事故和灾害的易发、高发期。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从6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运输工具准入关。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违法行为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在今年8月10日前完成县乡客运道路危险路段、部位警示标志设置任务,并在事故多发的重大危险路段、部位安装防撞护栏。

    水上交通安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当地交通、海事等部门,要严格汛期安全生产制度,加大汛期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雾航行、超封航水位航行、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禁止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

    煤矿瓦斯和矿山防汛。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凡有大雨、暴雨等灾害性预警,受水患威胁的井工矿山开采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瓦斯矿井必须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要严格执行煤矿下井工人每班定员和干部带班制度。

    危化品安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认真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的“六防”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剧毒化学品运输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禁止上路。

    建筑安全。各级建设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将在汛期对人口密集地、移民建设区及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行挂牌整治制度,加大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事故的力度。加快城乡消火栓等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密集场所监管,健全群防群控网络,提高火灾预警和扑救能力。 (记者 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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