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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要求年底前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设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2日   来源:福建日报

  7月21日下午,在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福建省紧接着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苏增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根据国家对水污染防治的要求,福建省要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为此,各地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水资源污染的治理,坚决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加大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十一五”前三年,90%的市、县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按产业化要求运作;要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2006年底前要依法拆除现有保护区内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要抓好保护生态和清洁生产工作,全面清理整顿违规水电项目,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天然林保护。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确保水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对开展各类专项环保行动的部署,加大水源地及其汇水区污染治理力度,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违法行为,对久拖未决,限而不治、关而不停的要重拳整治,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做到常抓不懈、取信于民。(记者 李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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