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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交和出租行业新车提前实施“国Ⅲ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日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从7月31日起,上海市公交、出租行业的新车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即国Ⅲ标准。

    据调查,上海公交、出租车辆行驶里程占全市总行驶里程的57%,燃料消耗占全市的60%。研究结果显示,中心城区公交车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分担率分别达到37.6%、45%,出租车一氧化氮的排放分担率达到30%。

    根据上海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从7月31日起,上海市公交、出租企业购买的新车率先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据悉,国Ⅲ标准相当于欧洲第三阶段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国Ⅲ标准在全国的实施时间为,轻型车从明年7月1日起,重型车从明年1月1日起。

    据悉,目前上海市社会加油站提供的汽油油品质量较好,能基本满足国Ⅲ标准发动机的使用要求,而柴油油品质量还不能全面达到有关标准。为了保证新标准实施取得预期效果,相关部门已经要求油品供应商在向公交加油站定点供油时提供能满足国Ⅲ标准发动机使用的柴油。(记者 王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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