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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就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出台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4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日前,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规定:“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将加快施行建筑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长沙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试点。对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和干扰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推进城市轻轨建设

    “到2010年,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要分别提高1.8和5.9个百分点。”意见明确,“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将优化产业结构,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城市轻轨等高效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内河航运等节能运输方式发展。  
    同时,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万个、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5000处,推广更新节煤省柴炉灶500万户,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100万平方米;开发应用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替代能源。   

    城市将禁用实心粘土砖

    “新的五年,湖南省将掀起建筑业节能革命。”相关专家预测。意见明确:湖南省将逐步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强化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到2010年,市州以上政府机构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   
    目前,湖南省约有64%的建筑使用耗土、耗能的粘土实心砖。每年粘土实心砖的总产量达110亿块标砖,年能耗达150万吨标准煤,每年因此排放的二氧化硫达3.75万吨。根据意见,到2010年实现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为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湖南省将控制城市大广场、宽马路建设和超标准占地;加强产业建设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建设多层厂房,积极推广标准厂房建设,鼓励“零增地”招商引资和技术改造;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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