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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4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多年来,“有病就医、看病不贵”是许多农牧民梦寐以求的事。近年来,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之一的农村牧区卫生改革,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加强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农牧民的“健康伞”正在渐撑渐大。

  内蒙古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展以来,截至“十五”末期,已有12个旗县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农牧民减轻了医疗负担,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有所缓解。从今年起,内蒙古稳步推进新型合作医疗的扩大试点工作,试点总数达到39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将达到692万人。具体措施是: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年每人补助20元,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补助20元;此外,内蒙古还努力建立农牧区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和医疗救助制度,农牧区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主要是农牧区持有“五保证”的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和集中供养五保户、农村牧区未成年孤儿等。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到2007年,内蒙古将力争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区农村牧区。

  与此同时,全区各地将试点工作同农村牧区卫生改革与建设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网的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牧区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从2001年开始,自治区启动了“农牧民健康工程”,投入3.2亿元,对300所中心卫生院、90个县级卫生防疫站、90个妇幼保健所和部分贫困旗县综合医院等进行强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功能。

  为使居住边远的农牧民群众看病不再是难题,有病能够及时就医,内蒙古已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农牧区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投资14.93亿元,对83个旗县综合医院、74个旗县中蒙医院以及苏木乡镇卫生室的业务用房进行扩建,并配备基本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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