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7日从石家庄市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获悉,该市日前为能耗高、排污量大的企业设立了节能、减污约束性指标。
对110家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尤其是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7家工业企业和列入河北省政府“双百节能工程”的34家企业,建立节能降耗档案,逐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按照“点状监督、量化管理”的模式进行降耗治理,督促企业建立能源审计等制度,定期公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对完不成目标的企业要依法处罚、限期整改。与此同时,石家庄市将加快进行冶金等重点能耗产业的技术改造,力争年底全市大中型钢材、水泥、合成氨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下降到680、135、1700千克标准煤以下。
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石市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凡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新建筑,一律不准开工、销售和使用;该市还在机关、企业、宾馆、超市等处广泛开展水、暖、电等节约活动,推广普及绿色节能照明产品,控制非节能产品的市场销售,城市夜景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逐步实行阶梯水价,对市区范围内年耗水30万吨以上的耗水大户,实行耗水限额和用水跟踪管理,在年内使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提高到86%。
石家庄市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的同时,把控制污染排放作为硬性任务一起抓。该市对筛选确定的1817家排污企业逐步建立量化管理手册,实行“一厂一册,一厂一单”的动态管理。对全市162家水重点污染企业和170家大气污染企业,建立指标消减进度表,逐企业落实污染物消减指标,确保年底完成5%的消减任务。 (记者 石丽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