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云南省政府委托的专家组通过了对勐海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验收。至此,投资70亿元、以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为主的云南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全面完成。28万户112万无电人口,引来“夜明珠”照亮了自己的家园;强大的电流还为农村经济注入活力,36个县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农民人均纯收入从建设前的1126元增加到1625元。
经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云南省华坪、文山、普洱、德钦、永德等大电网难以覆盖到的36个边疆民族贫困县,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在建设中,坚持走治水办电相结合,以电代柴护生态,以电促工百业兴的发展路子,实行“自建、自管、自用”,“谁建谁管谁受益”,“以电养电”的办电方针,并积极创新机制,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办电,鼓励个体办电,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特别是吸引国外、省外资金参与云南省的中小水电开发,“十五”期间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共投入资金70亿元,加快了电气化县的建设步伐。36个县新增装机96万千瓦,人均年用电量从建设前的340千瓦时提高到730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由350千瓦时提高到502千瓦时;户通电率达到98.5%,解决了28万户112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让广大农民群众用上了“放心电、明白电、廉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