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67起,死亡1077人,同比减少15起、792人,分别下降18.3%和42.4%。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 发生28起,死亡517人,同比减少13起、666人,分别下降31.7%和56.3%。工矿商贸企业中:
煤矿企业 发生21起,死亡402人,同比减少15起、701人,分别下降41.7%和63.6%;
金属与非金属矿 发生2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2起、27人;
建筑企业 发生1起,死亡1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
危险化学品 发生1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1起、22人;
工商贸其它企业 发生3起,死亡5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5人。
火灾事故 发生2起,死亡23人,同比减少1起、32人;
道路交通 发生32起,死亡461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68人;
铁路交通 发生1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1起、14人;
渔业船舶 发生1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5起、57人;
乡镇船舶 发生3起,死亡50人,同比增加1起、17人。
(二)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3起,死亡120人,同比减少7起、604人,分别下降70.0%和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