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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户籍管理改革方便群众 户口迁移拟网上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5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年来,吉林省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户籍管理改革新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悉,自改革措施出台以来,农民进城落户95343户,398438人。

    2001年以来,吉林省户籍改革步伐不断扩大,举措连台,一是改革户口迁移制度,取消了“农转非”制度;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下放了户口迁移审批权限。规定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工作,被吉林省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和各类所有制企业聘用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准其在实际居住地和单位所在地落户,并保留原所在地户口;对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自主招聘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苦脏险累的工种,凭企业自主招聘的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并取消了夫妻投靠年龄和婚龄限制,只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办理投靠落户手续。同时,简化办理程序手续,在办理户口准迁手续时无须到派出所申报,可直接到拟落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对新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证件,到派出所即可办理落户。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等事项,公安机关正在研究开展网上迁移户口业务,依托公安专网,实行户口网上迁移、网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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