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12日,公安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为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十一五”期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整体推进,努力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
刘金国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工作将向城乡基层全面推进,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县级以上城市消灭消防力量空白点。692个没有公安消防队的县(市、旗)、尚未建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新建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全国合同制消防员要突破10万人。二是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全国的重点镇、建制镇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集镇和乡镇工业区,根据需要建成专(兼)职消防队,全国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要新增36万人。到2010年,全国所有的行政村、自然屯(村)都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三是消防监督一线警力严重紧缺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要聘用消防文职雇员充实消防监督非执法岗位,“十一五”期间,全国消防文职雇员力争突破一万人。四是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力量广泛覆盖。到2010年,全国每个城镇社区都建有集治安、消防职能于一体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得到巩固与发展。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的火灾防控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建有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3219个、4.1万余人,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2874个、6万余人,村办、民办、志愿消防队1.9万余个、28万余人,配备消防车1.4万辆,在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稳定火灾形势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王克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