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9月17日举行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汇报会,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在会上向前来采访的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采访团”的记者介绍了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孙永波主持了汇报会。
孟宏伟介绍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在全国公安系统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他说,公安机关既承担着大量的行政执法任务,又承担着大量的刑事执法任务,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公众,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法治形象和权威。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提高公安工作水平,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部要求,在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既要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还要在刑事执法领域推行;将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有机融入到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之中;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各个执法部门和各个执法环节,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执法民警身上,大力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孟宏伟向记者介绍了公安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公安部把执法责任制作为保障、推动公安中心工作的有力抓手;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纯洁执法队伍,从源头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完善执法责任机制;强化外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狠抓执法素质和作风养成,全面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全面、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明显加强,公安执法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对于下一步工作,孟宏伟介绍,公安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全面地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主要是在完善执法依据、严密执法程序上,在科学界定各部门、各警种、各执法岗位职责上,在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上,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上,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出入境管理局、消防局和交通管理局的负责人也分别介绍了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徐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