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交通部召开《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向到会的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翁孟勇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要求,为了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港口资源,完善国家综合运输网络,促进沿海港口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了《规划》,并于8月16日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她的出台,对于中国沿海港口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完善将起到十分重大的促进作用,对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翁孟勇介绍说,在现有港口布局的基础上,《规划》明确中国沿海将逐步形成五大区域的港口群体,自北向南依次是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东南沿海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西南沿海地区。各大区域沿海港口群将通过各自区域内外的多种运输方式构成的综合运输体系,全面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翁孟勇指出,《规划》实施后,全国将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节约资源、安全环保、便捷高效、衔接协调、市场有序的沿海港口运输体系。
翁孟勇最后强调,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作为国家级的布局规划,服务于国家经济安全、社会进步、贸易发展、结构调整,体现了国家发展现代化港口和综合运输的意志。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发挥企业在港口建设、经营中的主体作用,走集约化、规模化、效益优先的发展道路,相信一个科学、合理的沿海港口布局将在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司司长王庆云,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司长董学博参加了会议。会上,翁孟勇、王庆云、董学博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交通部新闻发言人、部体改法规司司长朱永光主持了会议。
共同下好港口布局这盘棋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简称《规划》)正式出台了。当前乃至今后,就是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必要性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二是认真实施,共同下好《规划》这盘棋,实现《规划》描绘的我国沿海港口发展的宏伟蓝图。
依据《港口法》制定《规划》,是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港口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对未来港口设施布局及建设等作出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这部《规划》是建设和管理港口的基本依据,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港口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交通需求随之将有大幅提高,为支撑经济的长期发展,满足运量的增长,必须建立具有足够服务能力的沿海港口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石油等重要物资对外依存度的增加,沿海港口作为物资进口的接卸点、中转或储备基地,要求按照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我国正处在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形成和完善的发展期,沿海港口是运输的枢纽,是综合交通的连接点,布局好全国的沿海港口,也是布局好国家综合运输格局的需要;为使港口发展能够体现国家的意志,需要有一个国家层面的布局规划来指导地方进行港口建设;同时,这也是资源利用、促进港口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规划》是全国所有沿海港口的空间分布规划,也是最高层次的港口布局规划,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沿海各主要区域港口的基本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的状况及趋势,并根据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研究和确定沿海港口的合理分布问题,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分布:分区域的分布,指根据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联系情况以及综合运输网络的分布情况,沿海港口群应该如何划定,并且适应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港口群内部如何突出重点的问题,它强调港口为公共运输的服务功能,争取港口运输在整体国民经济效益上的最优;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主要运输货种,如何做到运输上的经济性和合理性。因此,全国性的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关键是要解决好合理和优化的问题,并要通过这个规划来指导各省和具体港口的发展规划,防止港口发展的盲目性,合理利用和保护港口岸线资源。
《规划》中明确,将在全国沿海港口划分5个港口群体和形成8个运输系统,这对全国沿海各省(市)制定本地区的港口发展规划将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各有关省(市)要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认真研究、编制符合《规划》精神的本地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使之成为《规划》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规划》的实施才能真正落在实处。
我们深信,贯彻落实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节约资源、安全环保、便捷高效、衔接协调、市场有序的沿海港口运输体系将在我国形成,其水路客货运输系统将辐射、服务全国范围,从而明显提升我国沿海港口的综合竞争力,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贸易、国防发展需求。(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