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饮食业、娱乐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贵阳市国税、地税、财政三部门针对饮食业、娱乐业企业多属国地税共管户的特点,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饮食业、娱乐业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通知》,从10月起,贵阳市饮食业、娱乐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将执行新的规定。
文件规定,贵阳市饮食业、娱乐业企业凡财务管理规范,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纳税资料,能正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贵阳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审核同意后实行查账征收。对不能准确核算盈亏、财务不健全的企业将按规定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或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具体标准为:饮食业应税所得率贵阳市区不低于15%,三县一市不低于12%;娱乐业应税所得率贵阳市区不低于25%;三县一市不低于22%。此外,每季申报征收期结束后,国税、地税部门将按规定及时交换征管信息,通过采集饮食娱乐企业在经营方式、经营特点和经营变化方面的相关数据,开展纳税评估,查找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共同建立和完善贵阳市饮食业、娱乐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