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水利部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次修编会。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王振江司长、郭文芳处长,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水文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修编会。
此次修编会的主要工作是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二次协调意见和10月12日专家论证会有关专家意见,对条例逐条进行疏理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