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经国务院批准 邮政局调整国内信函和明信片资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5日   来源:邮政局网站

通  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1月15日起,对国内信函和明信片资费做如下调整:

    一、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由每重20克或其零数本埠(县)0.6元、外埠0.8元调整为本埠(县)0.8元、外埠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不变。

    二、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

    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将对资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通告

国家邮政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相关链接
· 发展改革委邮政局通知调整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
· 邮政局召开会议部署2007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工作
· 国家邮政局发行孙中山诞辰140周年纪念邮票
· 青岛市邮政局发行“消防知识进万家”明信片
· 11月8日起国家邮政局将对640种畅销报刊进行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