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经国务院批准 邮政局调整国内信函和明信片资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5日   来源:邮政局网站

国内信件资费调整表

(自2006年11月15日起执行)

                     单位:元

业务种类 计费单位 调整前资费标准 调整后资费标准
本埠(县) 外埠 本埠(县) 外埠
信函 首重100克内,每重20克
(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
0.60 0.80 0.80 1.20
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1.20 2.00 1.20 2.00
明信片 每件 0.60 0.80

说明:

  1.邮简资费同20克以内信函资费。

  2.回音卡资费同明信片资费。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相关链接
· 发展改革委邮政局通知调整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
· 邮政局召开会议部署2007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工作
· 国家邮政局发行孙中山诞辰140周年纪念邮票
· 青岛市邮政局发行“消防知识进万家”明信片
· 11月8日起国家邮政局将对640种畅销报刊进行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