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新疆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新疆将在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工、矿产资源、交通、水利以及城市建设6大重点领域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新疆规划环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以上领域的划分,近期,新疆将重点做好伊犁州直矿区总体规划、准东煤田中部矿区总体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据介绍,原来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对象仅限于单个项目,对政府及各部门的各类规划没有约束。而政府的一些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范围更广、历时更久,有些规划一旦失误,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灾害是难以估量和挽回的。实施规划环评工作是为了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以避免出现严重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新疆要求试点工作于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2007年10月底以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编制规划环评文件,并接受专家组的审查。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会上要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划环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加大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划环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