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和12月,国家林业局接到新华社稿件和群众来信,分别反映破坏内蒙古自治区乌拉山林场、山西省太原市国营林场和黑龙江省嫩江县科洛林场森林资源问题。对此,国家林业局分别于2005年8月和12月发《案件查办通知》,责成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调查,依法严肃处理,但一直没有查结。为确保案件查处到位,2006年11月,国家林业局分别致函内蒙古、山西和黑龙江省(区)人民政府,商请省(区)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上述三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函告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