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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力普: 中国专利申请成本为发达国家的1/10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3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日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京会见来访的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主席埃瑞克·史密斯时表示,与发达国家相比,申请中国专利的成本仅为一些发达国家专利申请成本的1/10。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除去专利申请代理费,有关专利申请成本一般包括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和年费等,此外还包括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等。其中,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和授权后的年费占专利申请成本的主要部分。目前,我国实施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公告即2001年3月1日调整后执行的专利收费标准。根据该公告,就发明专利而言,上述4项主要收费项目标准分别是900元、2500元、205元、900元(授权后3年内每年的年费),总额为4505元人民币。

    据介绍,目前发达国家的专利申请收费项目比我国更细化,收费标准也远远高于我国的标准。例如在美国,上述发明专利申请4项主要收费标准分别是300美元、200美元、1400美元、900美元。如果按照人民币对美元汇率7.9比1计算,折合人民币则分别是2370元、1580元、1.106万元、7110元,总额是2.212万元,是中国的近5倍。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要根据申请时权利要求数收取附加费,并且其他费用的数额也普遍高于我国,如果将全部专利申请及授权后维持过程中的费用全部加上,美国是中国的10倍。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欧盟、日本等的收费标准也明显高出中国。

    虽然专利申请收费是基于各国的国民收入之上的,与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成比例,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近年来不断提高专利申请费用的标准。据悉,继2002年6月大幅度提高专利收费标准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决定将于2007年前提高某些专利收费项目的额度。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该办法规定: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内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以及复审费,可以申请减缓。该办法从2006年11月13日起实施。(知识产权报记者 魏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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