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北京市政府第137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普查工作,为政府合理确定房地产发展规模、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等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为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科学依据。
此次房屋普查工作从2006年12月开始,至2007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在2007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区县的房屋权属档案数字化工作,并初步计划于2007年9月至10月,以权属档案定位房屋的5%,进行居民居住状况及住房需求抽样调查。为加强领导,本市将成立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据了解,通过这次房屋普查工作,北京市还将建立城镇房屋普查综合信息系统,农村房屋数据信息也会纳入其中,在实现数据实时动态更新的同时,与其他管理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为市、区政府应急指挥、交通组织以及为市民社会生活服务等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