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贵州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全监督局、贵州煤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今年下半年至2007年6月底将关闭417个小煤矿,力争实现到2010年底将省生产矿井总数控制在1000个左右的目标。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要求,贵州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去年开始打响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目前第一阶段的关闭工作已完成,2005年度实际确定关闭346对小煤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贵州省将坚决关闭国家规定的16种关闭类型的所有煤矿,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在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部署,贵州省将对现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申报的1668个中的小煤矿实施分期整合关闭,其中今年7月至2007年6月底关闭417个(即省第二阶段关闭矿井数),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底关闭251个(即省第三阶段关闭矿井数),合计关闭煤矿668个。目前,已关闭矿井数142对,占应关闭矿井总数的34%,还剩275对。
在整顿关闭工作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将作为本辖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各地、各部门将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已批准(核准)规模在3万吨/年及以下的建设项目立即停止建设,符合规定的可纳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和核准煤矿新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