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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联合督查组结束在浙江省的督查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9日   来源:安监总局网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领的环保专项第五联合督查组于12月4日至7日对浙江省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在浙江工作期间,实地检查了杭州市、绍兴市、建德市、富阳市等地的水源处、污水处理厂、生产企业,听取了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绍兴市政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企业的车间、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

    督查组认为,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浙江省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保也相应加大投入,今年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达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2%。执法力度加大,今年前三个季度,浙江省已经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62件,罚款总额达2.02亿元。此外,专项行动得到全面落实,各地区建章立制,并取得良好的经验和效果。同时,督查组认为,浙江省虽然经过集中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取缔了部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但同国家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还有差距,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方面问题不少,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还存在程序违法、超期试运行、上级审批、下级验收、降低审批资质等问题;建设项目管理还需加强规范;一些化工企业防止事故的应急设施过于简陋;部分企业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有待完善。

    督查组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对于“三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要抓紧谋划,结合经济发展规划,核算环境容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二是认真组织上虞工业园区“摘帽”验收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和专家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将验收结果向环保总局汇报;三是省环保局要按照环保总局的要求,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前期已经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量化分解任务,该补的补,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四是应急救援工作要改进提高,主要是企业的应急措施,政府的应急预案,以及政府、企业的应急力量等进一步加强。

    督查组组长孙华山在与浙江省政府交换意见时指出:一要继续深化完善环保规划,并将其纳入省十一五规划中。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环保和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监管起来。三要及时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对非法排污、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四要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加大对排污入海企业的监管力度。五要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促进企业和政府的衔接、企业和政府的联动。(刘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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