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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服务延伸到村 政府补贴农村法律工作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1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500个村陆续建起了法律服务室,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法律服务;只要是涉及农村经济和公益事业的,不论是咨询还是代理,一律免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费用都由政府补贴……为了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实施,市司法局根据对全市法律服务的需求状况和目前农村法律服务力量的整体情况的研究分析,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创新的举措,丰富了法律服务新农村的形式和内容。

    政府补贴农村法律工作者

    11月1日,延庆县在全市率先建起了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这不仅是延庆县的一次探索,也是市司法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农民法律需求过程中的重大举措。延庆县是农业大县,71%的人口是农村人口,然而全县只有5名律师,农村法律服务力量非常薄弱。“其实,北京市的法律服务资源是最丰富的。”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表示,虽然北京市律师总数达到11000多人,但他们绝大多数“扎堆”城里,10个远郊区县仅有44家律师事务所、320名律师,占全市律所和律师总数的5%和2.8%。“农民收入低,请不起律师是导致‘农村律师’稀缺的主要原因。”然而,随着新农村建设各项中心工作的不断深入,涉法问题越来越多,农村法律需求的领域越来越广,迫切需要政府介入。

    为此,市司法局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农村公益法律体系,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所需经费由市司法局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在延庆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报酬包括500元的底薪和计件补贴,即每代理一件案件将获得800元的补贴,这与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是一样的。

    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村

    延庆县的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由三级网络组成。7名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助县政府依法解决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代理重大、疑难诉讼案件;13个乡镇全部建立起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首批30名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进驻司法所工作;35个村依托村委会建立起村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平时由两名村调委会成员负责。同时还设立固定接待日,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定期接待村民。

    在大兴区,各个乡镇也组建了“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为乡镇决策把关,同时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还有一些村建立起法律服务室,设立“律师接待日”,律师定期下乡解答村民的咨询甚至免费代理案件。

    房山区则在60个村成立了“司法工作室”,协助村级组织疏导、处理群众有关涉法问题,调处疑难纠纷。

    据悉,2006年底,北京市50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都将建成法律服务室。其他3000多个行政村也将在近几年陆续建成法律服务室。这就意味着,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涉农纠纷咨询代理全免费

    11月13日,延庆县大榆树镇高庙村村民李长根领到4万元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后非常欣慰。“这事折腾一年了,没想到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刚一建成就帮助解决了。”

    李长根是民泰宏发路桥养护中心的职工。2005年9月20日,他在上班途中出车祸受伤。伤愈后他多次向单位要求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但都没有成功。后来他找到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免费为他调解了此案。

    “只要是涉及农村经济和公益事业的法律事务,一律免费。”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指出,这是要求“政府为农村法律服务‘买单’”的唯一标准。包括涉及村集体、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法律事务;涉及土地承包、流转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事务;生产经营中的合同纠纷;涉及农村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农村公益事业的法律事务;涉及农民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

    不仅如此,农村法律服务方式也在逐渐改变,从侧重事后法律救济向事前防范法律风险方向转变,农村法律工作者开始参与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的制订工作;为农业订单合同、农民外出务工合同、农村土地转包、租赁、使用权入股合同等各类农业合同提供起草、审查和公证服务;为农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培训等。

    门头沟

    9成农民工讨薪案件调解成功

    由于实行了诉前调解,农民工讨薪案周期缩短,成功率大大提高。2006年以来,门头沟法律援助中心已成功调解30余起案件,占总案件数的9成以上。

    2006年10月8日的上午,一位20多岁的农民工怒气冲冲地闯进了中心接待室。“老板可太黑了,不给我钱我就跟他拼命。”这位农民工姓明,在一家建材厂干了半年了。从5月份开始,老板陈某就不给开工资了。最近他想离开厂子,多次向老板讨要工资未果。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农民工何某,工资也被拖欠了好几千元。“如果按照惯常的做法,受理他们两人的案件,再调查取证,到法院起诉,估计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案子才会有结果,而且很可能因证据不足农民工败诉拿不到工钱。”中心的公职律师师文辉说,有时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而调解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通常不到一个月就能协调成功。

    经过师律师对双方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的调解,20天后,两位农民工终于和陈某坐到了一起,分别签署了工资支付调解协议。拿到钱后,两位农民工开心地笑了。

    据介绍,自从2005年3月该中心实行诉前调解以来,9成以上的农民工讨薪案件都采用了调解方式,而且成功率100%。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中心还采取了“三先”政策:先受理后审查是否具备经济困难条件;先调解后起诉;先办理案件后协助执行。

    为了防止农民工讨薪不成,出现心理失衡,甚至上访闹事进行违法犯罪,中心的律师还对来访农民工进行心理调适,帮助其正确面对就业风险,学会理性地表达诉求。

    怀柔

    首创“订单”法律宣传

    “你们把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给大伙儿讲讲行吗?”近日,怀柔区司法局宣传科科长董志会接到怀柔镇妇联干部的法律宣传预约电话后,第二天便带着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怀柔镇,为百余名农嫂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继承法了。据悉,自2006年3月怀柔区创立这种“订单法律宣传”以来,已经“点法”184次,近3万人从中受益。

    近年来,怀柔区每年举办“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展板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这种“摆摊”式的法制宣传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为此,怀柔区聘请中小学法制校长、公证员、律师、各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组成法律法规讲师团,将“送法”变为“点法”。

    首先区司法部门邀请各单位、各部门的主管领导召开座谈会,为全区的法制宣传工作“诊脉”,而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授课内容,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将讲师团名单、联系电话、授课内容公布,供各乡镇进行选择。这样基层群众就可预约相关法律宣传内容。比如有的镇乡涉及占地拆迁问题较多,就“点”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的镇乡土地承包纠纷较多,就“点”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等,这样一来,针对性强了,对了群众的胃口,法制宣传工作就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由于怀柔区北部山区人口分散,不利于开展大规模的、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怀柔区司法局还把目光投向了乡镇每周一次的农民赶集日,设立“法制大集”。集市上有法制宣传橱窗、法律法规索取栏、法律咨询信箱、法律法规咨询台等,农民在赶集的同时就能获得法律服务。

    大兴

    诸葛营村设立“律师接待日

    在工厂做工被轧断手指后,大兴区北臧村镇诸葛营乡的村民田万臣十分烦恼,幸好村法律服务室来了律师,及时为他指明了解决的办法。据了解,自从诸葛营村设立“律师接待日”以来,已经为数十位村民解决了法律疑难问题。

    2006年4月15日,诸葛营村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村级法律服务室。服务室由村调委会负责,除调解员随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外,还设定了3天“律师接待日”,“律师接待日”定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以及15日、25日,还可依村民需要随时调整时间,到时北臧村镇法律服务团的律师都会驱车来到诸葛营村,解答农民的咨询。

    据悉,除过去的宅基地、继承、婚姻等法律问题外,近年来农村征地补偿、人身伤害等案件也越来越多。但农民住在偏僻的乡村,到城里找律师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找谁。“律师定期到村,把农民被动寻找法律服务变为主动给他们提供服务,方便了农民。”大兴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除了免费咨询外,律师还要为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每次上课,村民们都把会议室挤得满满的,在课上,很多人第一次听说了法律援助的概念。附近的北高村、西大营村、天宫院村、巴园子村等9个村的村民都被吸引过来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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