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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核准新疆八钢热轧带钢和120t转炉项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4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了八钢1750mm热轧带钢和1×120t转炉及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铁水104万吨、钢120万吨和热轧板卷112万吨/年,项目总投资468340万元。

    为了严格控制新疆自治区钢铁产能不增加,自治区和八钢将严格执行发改工业〔2006〕1084号文件的要求,八钢将淘汰20m2烧结机3台、380m3小高炉2座、20t转炉2座及复二重轧机、横列式轧机等。新疆自治区在“十一五”期间淘汰229万吨落后炼钢能力。项目实施后,年可增加销售收入35.4亿元,实现利润1.8亿元。

    八钢是新疆唯一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区直属最大企业,对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很大的贡献作用。八钢1750mm热轧带钢和1×120t转炉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改善八钢的产品结构,促进自治区、八钢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该地区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而且对自治区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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