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社保基金受托管理养老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0日   来源:社保基金会网站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即日起已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运营。2006年12月20日下午,社保基金会在北京与相关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社保基金会理事长项怀诚、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及各试点省份的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按照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在与相关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深入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社保基金会拟定了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具体实施方案。最近,国务院批复同意了这一方案。据介绍,委托资产将并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投资运营,委托期限最短为五年;社保基金会承诺较优惠的收益率,免收管理运营费用,相关费用由中央财政预算核拨。

    项怀诚理事长表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中央和地方都很重视,投入了很大的财力支持这项工作。受托管理运营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省份对社保基金会的信任,社保基金会将不负重托,恪尽职守,精心运营,努力实现投资目标,确保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保值增值。

    据悉,签署本次协议的9个试点省(市、自治区)分别是: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相关链接
· 呼和浩特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贴
· 石家庄:企事业单位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将被罚
· 中国逐步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 石家庄98家建筑企业将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
· 河北省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不再受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