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吉林省地税部门共组织税收148.1 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27.1亿元,增收22.3亿元,增长21.3%。增幅与增收均创历史新高。
地税收入水平明显提升,首先得益于全省经济速度与效益的同步健康发展,为税收收入增长培植了良好的税源基础。按地税收入与相关经济的弹性测算,来自经济增长带来的增收约15.5亿元,占全口径增收额23.5亿元的65%。此外,全省地税部门立足于吉林省经济加快发展的实际,及早分析判断税源趋势和潜力,采取了压缩欠税、挖潜增收等一系列措施,由此增加税收4.5 亿元,占全部增收额的20%。
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全面升级,发票信息管理系统、税收信息决策分析系统成功开发并投入使用,使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加强部门合作,运用社会综合治税手段减少漏征漏管取得明显成效。深化税收管理改革,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岗责体系和征管规程,优化了征管资源配置,保证和推动了征管效能的进一步提高。全年清理欠税5.8亿元,比上年多压欠税2亿元;实施有奖发票、以票控税等措施,使餐饮娱乐、货物运输等难征易漏行业的税收平均增长16.5%,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全年支持国企改制、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业提速增效和棚户区改造,减免税收6.6亿元。(侯志勇 王子阳)